徐斯年|代《民国武侠小说与南亚同母题故事研究——以还珠楼主为中心》序:用神话阐释生命哲学——《蜀山剑侠传》里的“情孽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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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斯年|代《民国武侠小说与南亚同母题故事研究——以还珠楼主为中心》序:用神话阐释生命哲学——《蜀山剑侠传》里的“情孽”
    发布日期:2025-10-26 12:16    点击次数:177

    代《民国武侠小说

    与南亚同母题故事

    ——以还珠楼主为中心》序:

    用神话阐释生命哲学

    ——《蜀山剑侠传》

    里的“情孽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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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徐斯年

    本文原题《修仙者的爱》。“修仙者”,指《蜀山剑侠传》(以下简称《蜀山》)里写到的玄门修士、散仙、地仙(广义上也包括旁门乃至魔道);“爱”,主要指男女之爱,兼及亲子、师徒、朋友之爱,直至悲天悯人的大爱。还珠楼主李寿民致徐国祯函云:《蜀山》“以崇正为本,而所重在一情字”(见徐国祯《还珠楼主论》)。文学是“人学”,所以写人、写生命,就不能不“重在一情字”。《蜀山》以神话叙事书写“修仙进程”,从而演绎生命哲学,全书贯穿“一切诸有情”均可成仙、成佛的理念。“有情”乃生命之表征(作品里不仅动植物,连无生命的“冰魄”都可修成人形,具有人性、人情,进而成道求仙),因此,写“情”也就是对生命哲学的诗性演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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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还珠楼主《蜀山剑侠传》

    (漓江出版社1988年版)

    一、“修仙规程”  “灵肉异趋”

    在李寿民笔下,修仙者和凡人一样有男女之爱、有婚姻、有家庭,不一样的是:他们的爱情、婚姻、家庭都要受“修仙规程”的制约,也就是必须遵循自己的“修仙伦理”。峨嵋派为玄门正宗,故其“修仙伦理”具有正统性和典范性。不妨从“家庭结构”入手,来考察这个问题。《蜀山》第15、16回(北岳文艺出版社版)明确交代,齐漱溟、荀兰因夫妇的修仙动机在一个“情”字。其“仙路历程”包括两个阶段:第一阶段,他俩作为已婚夫妇入山修道,因为不是童身,所以只能脱离鬼趣,是为下乘;欲修上乘,必须“转劫”。第二阶段,他俩经兵解重入凡尘,虽然仍为夫妇,但都保持童身,重被度入先师门下,从而进入上乘境界。可见,按照“修仙规程”,达致上乘最重要的条件乃是“童身”。由此决定了“齐-荀二生”的家庭结构:此生没有“婚生子女”而只有从前生带过来的两个女儿——齐灵云和齐霞儿(后者幼时即被度入佛门),还有一个度回来的前生儿子——李金蝉。这种家庭结构显示着“道统”强于“血统”的特征——师兄弟姊妹的辈分、序次清晰,血缘兄弟姊妹的辈分、序次不清晰。例如,金蝉前生为“齐承基”,长灵云两岁,是哥哥。数十年后,被留在凡间承续本支血脉的齐承基寿终正寝,转世李姓,灵性不昧,能知前生,三岁时被妙一夫人荀兰因度归。此时,按“凡间”的时间观念,灵云已经几十岁,而原来的兄长却变成年龄相差极大的幼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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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还珠楼主《蜀山剑侠传》

    (1947年正气书局重印版)

    李静虚—孙询、凌浑—崔五姑、乙休—韩仙子、白谷逸—凌雪鸿四个家庭,应该也是这样的“准丁克家庭”(凌浑夫妇有一女儿,即林绿华的前生,但她未被度回;另三对夫妇有无子女,书中未作交代,其中的凌雪鸿兵解转世为杨瑾,未与白谷逸“复婚”,所以白谷逸后来是个单身汉)。需要指出的是:当齐漱溟夫妇的另一个儿子李洪(有意思的是:李寿民本人又名“李红”)出现时,他们的家庭结构乃至个人历史就更复杂了,因为作者说李洪是他们九世以前之子。这样一来,齐氏夫妇的两世修为也就变成九世或十世修为了。作者还借书中人物之口“更正”自己说过的话,称灵云是齐氏夫妇最早一世时出生的女儿,因而灵云的年龄至少又被添加了几百岁;后来,在开府大会期间,灵云述及阮征时说:“家母刚刚成道”,自己“刚转劫人间,尚未度上山来”时,曾被五台派劫去,由阮征舍命救出。这显然不是齐、荀“九世”之前的事。而在第16回中,作者原是这样写的:齐、荀最初相携入山修道时,漱溟说:“此女生有仙骨,可带她同去。”这说明“当时”根本没有将灵云“度上山”和灵云“转劫”的事情——申屠刚和阮征入门时,灵云早已随父母入山了。可见,作者后来所作的此类补缀都难以自圆其说。这是作者的想象力过于汪洋恣肆而造成的结果——写到后来,《蜀山》中的长辈地仙(包括巨妖)的修行年限越来越高,妙一真人夫妇岂能“相形见拙”?作者只好采取“顾后不顾前”策略了。好在这不影响我们考察他们的“修仙伦理”。童身方能修习“上乘”的修仙规程,决定了“仙界时空”与“凡界时空”的巨大区别,也决定了仙界“家庭、社会结构”与凡界家庭、社会结构的巨大区别。由此导出仙界(至少是峨嵋派)在爱情、婚姻、家庭方面对弟子的要求(也是戒律)——必须遵守“灵肉异趋”原则,也就是不失童贞的原则。在此前提之下,峨嵋弟子